1、负责了解学院各类课程的教学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研究教学中的问题,指导教学工作。
2、负责了解各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教学管理情况,督促其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负责组织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按期改进。
4、负责通过听课、座谈等方式,对青年教师、新引进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5、负责按照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系(部)教学管理以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
6、负责向学院书面报告教学督导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7、负责按照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指导各部门制定日常工作规范,并检查实施情况。
8、负责按照教育部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指导各部门日常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各部门办学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
10、负责学院办学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