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完成《师德师风建设自查工作报告》撰写和上报工作
2018年5月下旬,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精神,启动了我院《师德师风建设自查工作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的撰写和上报工作。在学院各级领导与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由教学评估督导室牵头的该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该报告已于6月5日上报教育厅。
学院对本次师德师风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张志华、院长阎平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范忠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学评估督导室负责人兼任。
根据文件精神和院领导批示,学院自查报告由督导室拟定大纲并分解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头撰写各部门的自查报告,督导室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大量资料,撰写学院自查报告的初稿,不断征求意见及修改,报院领导审定形成定稿后上报教育厅。
在报告撰写过程中,党委书记张志华对本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指示各部门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配合教学评估督导室完成学院的自查工作,院长阎平多次过问自查工作安排和工作进程,副院长范忠作为本次自查工作的牵头负责院领导,仔细审阅并修改了自查工作安排和自查报告。同时,各部门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也成立了本部门的自查自纠领导机构,部门负责人挂帅,党政齐抓共管。学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是本次工作得以高效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证。
师德师风建设是个永恒的主题,师德师风建设的立足点就在于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学院将继续大力倡导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真正成为学生的楷模和表率。
(作者:吉珠核稿:徐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