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督导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5月8日下午,教学评估督导室在教学综合楼710办公室召开理论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习会由教学评估督导室副主任徐寒主持,督导室各位成员参加了会议。
专职教学督导员吉珠对《高等教育法》进行了解读,从六个方面对2015年该法的修订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督导室各位成员交流了学习体会。
《高等教育法》由八章六十九条构成,包括总则、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高等学校的学生、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等内容。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学习,大家深刻领会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更深入地理解了“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内涵。教学评估督导室承担着学院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人才培养质量年报撰写与报送、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的管理与利用等工作,大家对督导室上述工作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高等教育法》进行了研讨,一致表示《高等教育法》给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指明了方向。
督导室成员通过本次学习,明确了认识,进一步树立了督导工作的法制理念,提升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大家表示要以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学院的“追赶超越”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牛英豪 核稿:徐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