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17〕7号)文件规定,资产评估师考试制度发生下列变化:
1.具有专科学历的人员可以直接参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取消了原制度中专科学历人员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需要一定年限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规定。这条规定有利于毕业生直接考取资产评估师。
2.明确了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能力要求。《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规定有利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
3.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4个科目。”与原制度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相比,新的考试科目更贴近资产评估实际,有利于选拔资产评估人才。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的改革,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核心专业课的设置有重大影响。